第6章
關於第二項誹謗,即我曾寫信給那暴君[1](我不願說出他的名字),我懇求你,無論你喜歡用何種方式,或由你認可的任何人,來調查和審理此事。這項指控的荒謬程度令我困惑不已,以至於我完全不知所措。請相信我,最虔誠的君王,我曾多次在心中權衡此事,但無法相信竟有人會如此瘋狂,說出這樣的謊言。然而,當亞流主義者像散佈前一項指控一樣,也將這項指控公諸於世,並誇耀他們已將信件副本呈交給你時,我更加震驚,我常常徹夜難眠,與這項指控搏鬥,彷彿置身於控告者面前;我會突然大聲呼喊,然後立即跪下禱告,帶著呻吟和淚水,渴望能得到你的垂聽。如今,藉著主的恩典,我已獲得這樣的垂聽,我再次不知該如何開始我的辯護;因為每當我試圖開口時,我對這行為的恐懼就阻止了我。就你已故的兄弟而言,誹謗者確實有看似合理的藉口,因為我曾獲准見他,他也曾屈尊就我的事寫信給你兄弟般的愛;他曾多次派人召我前去,並在我到來時給予我榮譽。但對於叛徒馬格嫩提烏斯,「主是證人,祂的受膏者是證人[2]」,我既不認識他,也從未與他相識。那麼,兩個完全不相識的人之間,怎會有任何通信呢?有什麼理由促使我寫信給這樣一個人呢?如果我寫信給他,我該如何開始我的信呢?我能說:「你做得很好,殺害了那位尊敬我的人,他的恩情我永不忘懷」嗎?或者說:「我贊同你毀滅我們基督徒朋友和最忠實弟兄的行為」嗎?或者說:「我贊同你屠殺那些在羅馬如此友善款待我的人的行為;例如,你已故的姑母歐特羅皮亞[3],她的性情與她的名字相符,那位值得尊敬的阿布特里烏斯,最忠實的斯皮蘭提烏斯,以及許多其他優秀的人」嗎?
腳註
[1] [關於馬格嫩提烏斯,請參閱《導論》第二章第七節末;格瓦特金,《研究》,第143頁及以下。]
[2] 撒母耳記上十二5。
[3] 尼波提安,君士坦丁的妹妹歐特羅皮亞的兒子,曾起兵反抗馬格嫩提烏斯,佔領羅馬,並享有奧古斯都的稱號約一個月。馬格嫩提烏斯將他、他的母親以及他的一些追隨者處死,其中一些人在此處被提及。